为了深入开展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,帮助员工了解国家助学金政策,以及国家助学金与家困生之间的关系,公司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指标解释》的通知,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、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员工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财办教〔2021〕72号)和《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等文件,结合集团实际,成立公司资助工作小组,小组名单如下:吴水爱、张琳、肖孟琦、吴晨阳、热依拉、黄立、李一鸣、陈军、余佳恕。随后制定符合公司的家困生认定工作流程,于8月14开始开展家困生认定宣传并展开认定工作。同日,公司通过班级通知的形式进行家困生认定宣传工作。宣传的内容包括家困生申请的对象,申请认定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。申请时需要填写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》,证明材料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分析表》提供,相关注意事项参照《2023-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及采集表填写注意事项》。所有申请的材料均一式两份(电子版和纸质版),电子版于8月18日上交到各班助委,纸质版于开学后统一回收。